【2020綠能特刊,天氣風險與專家學者共同提出建言!】
天氣風險公司很榮幸受邀參與由《Aon怡安保險經紀人》發起的「2020綠能與循環經濟特刊」,一同與國內再生能源專家和業界人士提出台灣未來綠能發展的看法!
💡 離岸風電國產化,唯獨缺少專業服務?
➡️ 『氣象災害雖然可怕,但現今的科技已能有效掌握海氣象趨勢、即時預警。低估或一昧的避開氣象風險,專案都會蒙受大量的損失;唯有透過在地的背景知識,動態的了解風險,才能有效面對及管理。當政府力推離案風電產業鏈國產化的同時,金額小、但更需要在地團隊來執行的專業服務,應該要更積極的被考慮。』
💡 為何我們需要更了解未來的太陽能發電量?
➡️ 『彭啟明表示,世界再生能源先進國家,已開始利用氣象與衛星技術預報即時的太陽能發電量,作為電力調度的參考。預報技術結合電廠實際發電量,可進行大數據分析、機器學習來修正預報模型。業者若能更精確掌握發電量預報,也可調度金流、適當安排案場維運期程,還可讓再生能源交易市場發展更趨成熟。』
⬇️ 更多訊息,詳見今日經濟日報《理財》頭版: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36/4323916
彭啟明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簡稱:地震基金)每年支出高達10至8億元的再保險保費,卻未揭露細項。董事長備詢亦表示無法查核再保險保費的實際流向與細目,令人驚訝。 2. 「地震基金」與「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簽訂再保險經紀人服務合約並約定「2018年國際再保險費率必須降幅5%」。然而,怡安保險卻未達...
怡安保險經紀人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關於今年5月31日黃國昌立委質詢,地震基金與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間的再保合約糾紛及相關爭議,金管會在6月時已將正式調查報告送交立法院,原本以為這件事情已經釐清了,沒想到這幾天又有人在網路上流傳剪輯過的質詢畫面,指稱我作為金管會主委所謂政商勾結、當場說謊!這完全是我無法接受的不實指控,為此,我有必要向各位關心此事的朋友把話講清楚:
一、金管會為什麼介入?
起因是陳明仁董事長主動來找我,要求解任總經理,理由是他認為總經理在處理這件事情有操守上的疑慮。金管會身為地震基金的主管機關,不可能對這種指控置之不理,所以要進行調查。我們一方面聽取各方說法,探求締約真意,一方面也請具備保費精算能力的保發中心,提供再保費率合宜性的專業意見。這過程中我們也注意到,地震基金這次的再保安排,與先前委由兩家再保險經紀人共同承作的慣例不同,而是排除原本的首席再保經紀人GC公司,改由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單獨承作,簽約後才不過幾個月,就發生這些爭議!
在自由市場,你可以不要買,人家也可以不要賣。再次強調,金管會身為主管機關,必須關注地震基金處理此事的合理性,避免陷入以後沒有再保險公司、經紀人公司願意承作我國地震再保險業務的窘境。
二、我沒有要求地震基金不得向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求償。
其實地震基金對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沒有要不要求償的問題,而是地震基金可以主張什麼條款?可以請求多少金額?這些問題即便在地震基金內部,董事長與總經理之間就有不同看法。站在主管機關立場,不論地震基金最後決定求償多少,我們都會予以尊重,金管會真正在乎的是,地震保險的危險分散機制不能中斷。再說一次,金管會真正在乎的是,地震保險的危險分散機制不能中斷!所以特別要求地震基金,務必確保再保險安排不能開天窗!這些都有公文為憑,沒有所謂要求不得求償的事情。
三、我作為金管會主委,妥善處理這件所主管的爭議才是我應盡的職責。
首先必須澄清,雖然我早前從事律師工作時,我及任職的事務所擔任過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其他案件的代理人,但當時我及事務所受委任處理的案件,與地震基金完全無關!因此若有人說我應該要迴避地震基金與怡安間的爭議,否則就有利益衝突云云,這完全是不正確的觀念。我個人從事律師工作三十多年累積的經驗,是我能夠勝任金管會主委職務的根本能力,但是今天如果反過來說,只要遇到我之前擔任律師工作時的當事人,其中當然包括許多金融機構,我就必須全部閃得遠遠地不用處理,這主委還能當嗎?這說得通嗎?
況且就如同前面說的,我尊重地震基金要向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求償的決定,我身為主管機關,只要求地震保險的危險分散機制不能中斷!我相信這才是盡到我作為金管會主委應盡的職責。
四、我沒有必要否認當過怡安的訴訟代理人。
我在被質詢的第一時間,就清楚回答,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是我當律師的時候,任職的事務所的客戶,這沒有什麼好隱瞞的。我比誰都清楚依照律師倫理規範,有沒有利益衝突,是以整個事務所來作判斷,換句話說,事務所的客戶,就等於是個別律師的客戶,我既然一開始就清楚地回答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是事務所的客戶,又何必再特意說謊否認我當過這家公司的訴訟代理人。而且重點是,不管是我個人或事務所其他律師擔任過這家公司「其他案件」的訴訟代理人,都不構成我在地震基金爭議中必須迴避的理由。
事實上,只要在網路上的判決檢索系統,輸入「顧立雄&怡安」就可以找到黃國昌委員秀出來的那一則裁定。我想說的是,這些都是公開資料,我沒有那麼無聊要去扯一個不用一分鐘就會被打臉的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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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除了金管會提交給立法院的正式報告外,我個人對於這件爭議的說明,新聞事件爆發至今也將近半年,地震基金與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間所涉金額數百萬元的求償糾紛已循法律途徑處理中,金管會也將持續督促地震保險的危險分散機制不中斷,關於網路流傳的不實說法,我謹在此特別澄清如上。
怡安保險經紀人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地震基金再保市場的大肥肉】 2018-5-31 財政委員會
1.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簡稱:地震基金)每年支出高達10至8億元的再保險保費,卻未揭露細項。董事長備詢亦表示無法查核再保險保費的實際流向與細目,令人驚訝。
2. 「地震基金」與「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簽訂再保險經紀人服務合約並約定「2018年國際再保險費率必須降幅5%」。然而,怡安保險卻未達成降幅,針對「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違約,地震基金是否已求償?
3. 結果,地震基金董事長陳明仁回應沒有求償,理由是金管會顧立雄主委在今年四月召開會議,施壓地震基金不得求償。顧主委則是否認施壓指示不得求償。
4. 詢問顧立雄主委是否曾擔任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的律師,是否涉及利害關係衝突?顧主委否認曾擔任怡安保險的訴訟代理人,但此回覆虛偽不實。在我秀出證據後,顧主委突然爆怒,簡直莫名奇妙。
今日,所有當事人說法不一致,一定有人說謊。此事涉及國家權益與納稅人稅金是如何被浪費,立法院財委會一定要將此事徹查到底。
備註:今日財委會通過臨時提案
1. 要求金管會公布相關會議記錄及結論,二週內提出書面報告。
2. 對於無法查核歷年國際再保費用支出明細,二週內提出書面報告。
怡安保險經紀人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簡稱:地震基金)每年支出高達10至8億元的再保險保費,卻未揭露細項。董事長備詢亦表示無法查核再保險保費的實際流向與細目,令人驚訝。
2. 「地震基金」與「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簽訂再保險經紀人服務合約並約定「2018年國際再保險費率必須降幅5%」。然而,怡安保險卻未達成降幅,針對「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違約,地震基金是否已求償?
3. 結果,地震基金董事長陳明仁回應沒有求償,理由是金管會顧立雄主委在今年四月召開會議,施壓地震基金不得求償。顧主委則是否認施壓指示不得求償。
4. 詢問顧立雄主委是否曾擔任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的律師,是否涉及利害關係衝突?顧主委否認曾擔任怡安保險的訴訟代理人,但此回覆虛偽不實。在我秀出證據後,顧主委突然爆怒,簡直莫名奇妙。
今日,所有當事人說法不一致,一定有人說謊。此事涉及國家權益與納稅人稅金是如何被浪費,立法院財委會一定要將此事徹查到底。
備註:今日財委會通過臨時提案
1. 要求金管會公布相關會議記錄及結論,二週內提出書面報告。
2. 對於無法查核歷年國際再保費用支出明細,二週內提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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